案例四: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分红权转实股).doc

DOC74.5 KB

XX有限公司为了加强其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以及提高经营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决定实施一项股权激励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内容包括:通过赠送虚拟股份(占比20%)并设定分红权的方式,来激励关键员工;这些虚拟股份不具备表决权但享有分红权,分红将分为即期现金和预留未来购买实股的资金两部分;实股的购买则在满足特定业绩条件下,并在规定的窗口期内进行,购买价格基于公司净资产;此外,还设立了锁定期和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以及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办法。整个计划旨在确保公司、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一致,同时强调了合法性、合规性和激励的长期性等原则。此股权激励计划从2009年8月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五年,旨在通过明确的权益分配和严格的业绩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

关键要点

  1. XX有限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经营效益。

  2.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管、部门经理等,持有虚拟股份,享有分红权,可通过购股等方式获得实股。

  3.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5年,购股价格为锁定期满后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4. 股权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分红权专用账户和激励对象的自有资金。

  5. 公司会根据相关指标进行业绩考核,若考核结果不佳则终止购股计划。

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详解

这一章节是关于一家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介绍。这个计划旨在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并且通过激励机制来激发公司经营班子及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的有机结合。在这个计划中,分红权是指持有者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受每年可分配利润的虚拟股份,而实股则是代表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实际股权。激励对象指的是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人员,核心骨干则是指对公司、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生产、研发、技术、销售、管理人员。最后,股权管理委员会是这个计划的最高决策机构。

激励工具、对象、时间安排全面解读

这一章节是关于一家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原则和实施方案的说明。首先,这个计划的制定遵循了激励性和约束性并重、平衡所有者和经营者利益、权益分配贯彻重要性、体现激励长期性、合法合规性和统一性兼顾公司特殊性的原则。其次,公司无偿赠予激励对象占公司总股本20%的虚拟股份,并且这些股份具有分红权但不具有表决权和增值权。第三,公司将根据这些股份每年向激励对象分红,其中20%的部分当期现金兑现,剩余部分则存入专用账户供以后购买公司实股使用。第四,激励对象的选择主要是基于重要性原则,包括公司高管和经营班子中的核心骨干。最后,这个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满足业绩条件后,分红数额的80%将被锁定并用于购买公司实股。

权益安排、资金来源和业绩考核

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中,购股价格是基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计算得出的。如果激励对象申请延期购股,则实际转股价格会有所变化。此外,激励对象的目标持有实股的上限为公司总股本的20%,而实股的权益来源则必须符合一些原则,如不能改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中外合资企业的性质等。最后,激励对象的购买资金来自分红权专用账户,不足部分可以使用自己的资金。同时,公司会对激励对象的业绩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执行购股计划。

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计划的处置方法

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如何处理分红权激励计划和激励对象的问题。如果公司被外部主体收购或与外部主体合并且控制权转移,则分红权激励计划将被取消,但已实施转股的激励对象不受影响。如果公司与外部主体合并但控制权不变,则需要与新股东商议处理方案。如果公司清算,则分红权计划也将被取消,但已实施转股的激励对象可以按照股权比例享受剩余资产。对于激励对象,如果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犯罪行为、严重失职等情况,公司将取消其全部分红权,并回收其分红股权账户余额。而对于没有负面影响的情况,如死亡、丧失劳动能力、合同到期等情况,公司则会取消其全部分红权,但已实施转股的激励对象可以按照股份价格进行回购。

退休与死亡后的处理方式

这一章节主要讲了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退休激励方案。如果激励对象退休时尚未实施转股,那么其分红权账户中有余额的话可以兑现成现金;而如果激励对象已经实施转股,则可以选择继续持有实股直到死亡,或者在退休后由大股东回购,回购价款按照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计算。这些规定旨在激励员工长期留在公司,并为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