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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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为安徽誉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为合肥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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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也为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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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仅为刘敏一人,认缴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也达到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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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股东会,选举刘仓英为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选举为刘仓英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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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服务、中介服务。
安徽誉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这一章节是关于安徽誉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章程。其中包括了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以及股东的信息等内容。其中规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和中介服务,并且股东需要按照规定的出资额、时间和方式进行出资。此外,还列出了股东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如参加股东会、享有分红、有权查阅公司信息等等。这一章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
股东股权转让及优先购买权规定
这一章节是关于股东股权转让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了股东之间的转让方式和对象,第十条规定了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否则需要购买或视为同意。第十一条规定了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需协商购买比例,若协商不成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第十二条规定了法院强制执行转让时其他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但同样需要协商购买比例,若协商不成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第十三条规定了转让可以通过股东会决定或书面通知征求同意,如未收到回复则视为同意。最后,第十四条规定了反对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况,包括公司不分红、合并、分立等。
股东会及其职权规定
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公司的股东会及其职权、会议召开的规定以及执行董事、经理和监事的任命和职权等内容。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前需提前通知所有股东。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同时还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设有经理和监事,分别由股东会聘任和选举产生,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而监事则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规定
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公司的监事会、法人代表以及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其中,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并保护股东的利益。法人代表则是公司对外代表的人员,有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需要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的运营情况。此外,公司需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机构和账册,每年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经过审计。同时,公司不能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存储公司资产。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税务及利润分配、第四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五章公司清算程序及债务清偿
这一章节主要介绍了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顺序和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程序。其中,税后利润按照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和支付股利的顺序分配。而当公司出现股东会决定解散、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时,公司将进行解散并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清算小组将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等,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财产清偿和剩余财产分配。如果公司在清算中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