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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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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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的宗旨是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和造就创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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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的目的在于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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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包括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三项主体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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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资格为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这一章节是关于“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的介绍。该比赛由多个政府部门主办,旨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并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创业人才。比赛包括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三个主体赛事。参赛者需提交商业计划书或实践计划,并进行现场答辩或展示。评选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并给予奖励。同时,也会组织参赛项目的交流、展览和转让等活动。
大学生创业竞赛组织架构及职责
这一章节主要介绍了“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其中,大赛设立了领导小组、全国组织委员会、全国指导委员会以及全国评审委员会等多个机构,并明确了各个机构的职责范围。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高校也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步举办与全国大赛接轨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并设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这些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分工,旨在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事业的发展。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规定
这一章节主要介绍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资格和项目申报要求。参赛选手需要是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同时需要满足相应的学历和年龄限制。参赛项目需要按照不同的类别和组别进行申报,包括已创业和未创业两类以及具体的行业领域。参赛形式是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此外,对于一些特殊领域的项目,还需要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才能参与评审。最后,每个学校选送参加全国大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件,每个参赛项目只能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政策详解
这一章节主要介绍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相关规定和奖励制度。其中第二十条指出全国组织委员会会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展示活动和其他活动来丰富大赛内容。第二十一条则说明全国组织委员会有组织转让及孵化获奖项目的优先权,同时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在每次大赛举办期间,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联合地方政府、园区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对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项目优先转化。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全国组织委员会将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强与有关方面特别是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方面的合作,并通过成立大学生创业联盟等,为高校学生通过参与大赛实现创业提供支持。最后,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项目将会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证书和创业资金、专业指导、出国培训等奖励。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规则与规定
这一章节是关于“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规定条款。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在比赛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如果有人对获奖项目提出质疑投诉,将会进行调查,并可能取消该奖项。同时,投诉人必须实名举报,否则不予受理。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大赛承办单位可以以全国组织委员会的名义寻求赞助。第三十条规定了大赛官方网站的网址。最后,第三十一条规定了本章程的生效时间和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和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