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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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为《六盘水盛峰达建设有限公司章程》,旨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由孙克述、潘治国、苏维康、晏合要四位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股份转让需经过一定程序,并规定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公司的组织架构、财务与会计制度以及公司解散与清算等相关事宜。此外,公司章程还明确了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多项重要决策权,包括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的选举与更换等。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经理一名,监事一人,以确保公司运营的高效与透明。最后,公司章程强调了对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和解释权归属于股东会,所有条款均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关键要点

  1. 六盘水盛峰达建设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实缴额、股东的权力和义务等内容。

  2.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整,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3. 公司设有股东会、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等机构,分别行使不同的职权。

  4.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5. 公司的营业期限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公司违反法律、行政犯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宣告破产。

六盘水盛峰达建设有限公司章程

这一章节是关于六盘水盛峰达建设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该公司是由孙克述、潘治国、苏维康、晏合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整,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其中,孙克述、潘治国、苏维康三人各出资180万元,占股比例为30%,晏合要出资60万元,占股比例为10%。公司成立后,将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时间及股东权力义务

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其余部分需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股东享有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获取股利并转让、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以及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等权利。同时,股东需要遵守公司章程、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在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等义务。此外,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但需经过股东会讨论通过。最后,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等职权。

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解散清算

这一章节主要介绍了公司章程的内容以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了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2月底前交各股东。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最后一部分则介绍了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公司章程修改及备案规定

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问题。如果公司需要进行登记事项的变更或者有其他需要规定的问题,可以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但修改后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经过所有股东的表决通过,并且需要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此外,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章程中的条款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