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上市法律服务项目计划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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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怡公司的证券法律服务项目旨在帮助其母公司顺利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该项目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秉持诚实守信、独立勤勉的原则,提供包括法律培训咨询、法律调查、法律文书制作、法律见证及其他法律服务在内的全方位支持。项目的受益者为天怡公司,其需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资料,并保持沟通畅通。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作为项目承担者,委派专业律师团队负责执行,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费用支付、保密义务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项目的报酬和费用明细,以及工作方式也已事先约定,保障合作顺畅进行。

关键要点

  1. 天怡公司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法律服务项目。

  2. 项目目标是通过法律服务促进公司上市。

  3. 项目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独立、勤勉、尽责。

  4. 项目内容包括法律培训、调查、文书制作、见证和其他服务。

  5. 项目报酬为三十万元人民币,律师费用分两次支付。

天怡公司证券法律服务项目书

这一章节是关于天怡公司证券法律服务项目书的内容介绍。该项目的目标是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原则是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项目范围和内容包括法律培训与咨询、法律调查等方面,旨在确保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股票发行与上市全过程

这一章节主要介绍了律师事务所在股票发行与上市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方案设计、报批文件制作、资产股权文件完善、证券募集文件起草审查、律师承诺函出具、信息批露文件制作审查、证券发行交易法律文件制作审查以及各种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等方面的服务。同时,律师事务所还对股票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提供法律见证。该服务项目的直接受益者是天怡公司,其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如随时向律师提出咨询、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检查监督律师工作服务内容等。若因天怡公司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未完成,则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用。最后,天怡公司有权要求律师列席与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会议。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承担天怡公司证券法律服务的义务与责任

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天怡公司的证券法律服务由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提供,并且该律所委派了三位律师来具体从事这项服务。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及其承办律师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同时也有权要求天怡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对其进行审查和验证。律师需要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在维护天怡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法律服务。此外,律师还应对天怡公司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且如果因律师的过错而导致天怡公司遭受损失,则应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最后,未经天怡公司同意,律师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律师费用及工作方式约定

这一章节主要介绍了关于某个项目的报酬和费用以及工作方式。其中,该项目的律师费为三十万元人民币,需要在签署证券法律服务合同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二十万元,剩余部分在募股资金进入天怡公司的母公司账户之日起七日内支付。此外,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应由天怡公司承担。最后,天怡公司将负责与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联络,并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对方开展工作。而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则会指派陈志勇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