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有限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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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是福州盛荣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的章程,详细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与义务、财务制度以及公司终止与清算流程等关键信息。公司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零伍万元,主营业务为建筑劳务分包。股东为朱晓莺,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公司设有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执行董事负责召集股东会并行使相关职权,同时公司不设董事会但设有一名执行董事。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而监事则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对执行董事和经理进行监督。公司财务、会计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相应的劳动用工制度。在公司终止与清算方面,明确了多种可能导致公司终止的情形以及相应的清算流程。整个章程旨在规范公司运营,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并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作。

关键要点

  1. 公司章程

  2. 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3. 股东

  4. 股东会

  5. 公司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

福州盛荣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这一章节是福州盛荣建设劳务有限公司的章程,其中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以及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等内容。此外,还明确了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以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和发展。

《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出资的规定与股东会职权

这一章节主要介绍了公司的股东制度和股东会的相关规定。其中,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出资,但向外转让需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应购买转让的出资。公司股东之一不得购买其他股东全部出资,而形成单一股东(独资公司)。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需将受让人信息及时更新至股东名册,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可决定公司方针、投资计划、选举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各种方案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章程中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这一章节是关于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执行董事、总经理和监事的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即朱晓莺女士,她也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有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的职责,以及制订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权利。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公司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公司还设有1名监事,由股东会代表出任,监事的任期为每届3年,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治理与财务管理规定

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公司的监事会职责以及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其中,监事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执行董事和经理的工作、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而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则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定,每年需要制作并经过审查验证的财务会计报告。此外,公司还需要制定劳动用工制度,采用劳动合同制,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应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转增资本,以及为员工提供集体福利。最后,公司不得另行设立会计账册,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公司资产。

公司终止与清算的规定

这一章节主要介绍了公司的终止与清算相关的内容。公司可以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等情况下终止。如果是因为违法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则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处理未了结业务、通知债权人、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以及代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等活动。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制作清算报告并提交给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最后申请注销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