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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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是一份关于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的协议,涉及三方当事人:甲方黄道泉、乙方王春梅和丙方黄协雷。甲方将在宣威市海岱镇投资开设一家名为“尚美惠”的日用品店,并担任核心倡导人、投资人和策划人角色,拥有店面所有权并主要负责决策。乙方和丙方作为主要合作人,分别负责进销存管理、会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和安全管理、物流管理等重要职责,并依据各自职责分配相应的股权比例(乙方和丙方各占40%,甲方占有20%)。分红将于开店本金回收后开始,每6个月分红一次。同时,乙方和丙方还将获得固定月薪和全勤奖金。协议有效期为2013年至2018年,到期后可商议续签。协议还允许在合作过程中签订补充协议以调整条款,保证了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要点

  1. 甲乙丙三方签署协议,共同投资开设“尚美惠”日用品店。

  2. 分配经营管理权限和股权,甲方为合法拥有者和决策者,乙方和丙方分别负责进销存管理和安全管理等。

  3. 股权分配方式为甲方享有20%分红权,乙方和丙方各享有40%分红权。

  4. 分红时限约定为盈利收入能收回全部开店本金后,每隔6个自然月分红一次。

  5. 乙方和丙方每月享有1500元的基本月薪和200元的全勤奖金,基本月薪将按照出勤考核发放。

  6. 协议有效期为2013年至2018年,可商议续签事宜。

  7. 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

这一章节是一份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协议,旨在规范“尚美惠”日用品店的经营管理及股东权益分配。协议规定了甲方、乙方、丙方各自的责任范围和权利义务,并明确了分红方式和分红时限。此外,协议还约定了店面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和协议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