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法律服务-投资协议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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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是一个关于金葵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与某有限公司(乙方)、VC(丙方)之间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5年。该补充协议旨在细化并明确双方在甲方投资乙方过程中的权益与义务,涉及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甲方的特别权利、乙方及丙方的陈述与保证、交易完成后的承诺等多个方面。协议内容涵盖了业绩指标的承诺与补偿方法、甲方在分红、新股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等方面的具体权利、乙方及丙方关于公司信息真实性、股权所有权、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保证、以及交易完成后的各种承诺和限制等。此外,还包含了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和各方的责任分配,确保甲方投资的安全与增值。整体来看,这份补充协议是对原有投资协议的有益补充,有助于明确双方的合作关系与权益保护,促进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

关键要点

  1. 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2. 甲乙丙三方签署投资协议书

  3. 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未达成时,甲方有权选择股权或现金补偿

  4. 甲方享有特别权利,包括优先分红权、新股优先认购权、随同出售权等

  5. 丙方承担目标公司未披露的负债和违规行为的责任

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

这一章节是关于一家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其中包含了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甲方的特别权利、乙方和丙方的陈述与保证等内容。该协议是在2015年签署的,由投资方、目标公司和VC三方共同签署。该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投资方的利益,并对业绩承诺和创始人股权锁定期进行了规定。

交易完成后甲方权益保障与补偿措施

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关于股权转让交易中的补偿措施以及创始人的股权锁定期等内容。如果目标公司未能完成全部承诺经营指标,甲方可以选择要求丙方进行股权补偿或现金补偿。各创始人持有的股权将在增资完成后的四年内进行锁定,并按照年份等额分期解锁。如果创始人在此期间离职,则其未解锁股权应以1元价格转让给其他股东。此外,甲方还拥有优先分红权和新股优先认购权。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优先购买权与清算权规定

这一章节主要介绍了股权转让中的几种权利关系,包括优先购买权、领售权、随同出售权和优先清算权。其中,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较其他股东第一顺位的优先购买权;领售权则是指在目标公司整体估值达到一定水平后,甲方有权提议将目标公司在资本市场上整体出售;随同出售权则是指在丙方计划出售目标公司的股权给第三方时,丙方需要先保证该第三方以同等条件按照甲方持股比例购买甲方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最后,优先清算权则是指在目标公司发生清算事件时,甲方有权优先获得相当于其投资款120%的金额和持股比例对应的未分配利润。这些权利关系的规定有助于保护各方的利益,促进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

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规定

这一章节主要涉及到股权投资中的几个重要条款,包括反稀释权、优先投资权、优先出售权、股权转让豁免权和同等待遇。其中,反稀释权是指如果目标公司再融资价格或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投资者的成本价,投资者可以要求被投资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优先投资权则是指投资者在目标公司再次创业时享有一定的投资额度;优先出售权则是在目标公司后续融资时,投资者可以要求后续投资人以购买其所持有的股权的方式进入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豁免权则是指投资者有权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而被投资公司不得行使优先购买权;最后,同等待遇则是指在目标公司进行后续融资时,若给予其他投资人优于投资者的权利,除非经过投资者书面同意,否则投资者将自动享有该等权利。这些条款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他们在股权投资中能够获得更多的回报。

回购权条款及操作流程

这一章节主要涉及到公司在一定情况下可以行使回购权的问题。当发生某些特定事件时,甲方有权利要求丙方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买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如果甲方决定行使回购权,需要向丙方发出书面通知,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更高的价格购买相关股权。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各方应该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并采取必要的行动。如果回购条款无法执行,各方应尽力采取其他合法手段来实现相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