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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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制定了股权激励方案,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留高质量的经营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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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采用虚拟股权的形式,根据员工在学院的岗位责任和风险大小确定股份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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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分配比例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同时强调了个人利益与学院利益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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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分配方案由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本部财务部制定,包括年终分红方案和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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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分配方案需要经过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批准,授予范围为高级业务经理以上的人员。
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股权激励方案
这一章节是关于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的股权激励方案。该方案旨在提高学院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留高质量、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团队,同时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方案的原则包括三个有利于原则、业绩导向原则和利益共享原则。其中,长期激励主要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而虚拟股权是一种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持有者也不能转让和出售。
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虚拟股权管理办法
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的股权授予和组织实施的具体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了授予人选的标准和范围,第七条规定了授予方式和个人年度授予额度的计算方法,第八条规定了虚拟股份的分配时间和享受红利分派的方式。同时,第六条规定了组织实施的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总体来说,这些规定旨在通过股权激励机制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公司股权分红制度及其税务规定
这一章节是关于公司股权分红和被授予人的税务问题的规定。根据持股数量和每股红利的比例来计算分红收益。利润和股本的核算需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各授予单位财务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出分红比例,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被授予人因持有虚拟股份而获得各种收益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各授予单位代扣代缴。如果管理者出现决策失误或严重违纪行为导致公司损失,可能会阶段性免除其虚拟股权的享受资格或者扣除其虚拟股权。对于恶意欺诈、贪污腐败等严重违纪行为,其持有的虚拟股权将会全部扣除。同时,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也将被免除虚拟股权享受资格一年。
武汉音乐学院虚拟股权管理办法
这一章节主要规定了虚拟股权的使用限制和转换方式。持有者不能将其用于抵押、出售或转让。当相关单位上市时,虚拟股权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转换成股票期权。该办法试行期为一年,并且可随时修订。武汉音乐学院培训学院工作部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该办法,经过各授予单位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