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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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旅游局主办的首届南京酒吧文化节将于2004年9月8日至10月7日举行,旨在通过中央广告和南京酒吧网的联合推广,为手机、酒类、饮料、服饰等商家提供一个网络广告宣传的理想平台。招商细则规定,甲方和乙方招商时需支付对方招商总价的40%作为回报,并且本次活动的招商价格有效至2004年10月31日。广告位包括首页旗幅式通栏广告位、门帘广告、飘浮广告、首页弹出广告、拉幕广告以及论坛广告文章置顶等多种形式,具体报价和尺寸根据不同的广告位有所差异。此外,涉及招商活动的所有费用将由承办单位承担,详细合作条款和其他事项有待进一步商议。

关键要点

  1. 南京市旅游局主办的首届酒吧文化节将于9月8日至10月7日在南京举行。

  2. 此次活动是商家进行网络广告宣传的最佳平台,提供多种广告位选择。

  3. 商家可通过主办方或承办方进行招商,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4. 承办方负责此次活动的费用支出。

  5. 活动期间还将举办多项活动和比赛,吸引更多游客参与。

南京市首届酒吧文化节招商细则

这一章节是一份关于南京市首届酒吧文化节招商细则的文件。该文化节将于2004年9月8日至10月7日在南京市举办,由南京市旅游局主办,央际广告承办,南京酒吧网提供网络推广服务。该文化节是一个商家进行网络广告宣传的最佳平台。在该招商细则中,详细列出了各种广告位的价格和尺寸,并规定了招商费用的分配方式。此外,该文件还明确了其他一些细节问题,例如活动解释权归属和费用承担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