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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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股分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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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虚拟股方式奖励乙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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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式为每年分配36%的虚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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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年分红少于1.5万元,则提高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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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期限为2012年度及2013年度,协议到期后可能签署新协议
干股分红协议书:明确双方权益与责任
这一章节是一份干股(虚拟股)分红协议书,其中甲方和乙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了共识。根据协议,甲方将以虚拟股的形式奖励乙方的工作表现,并且每年将年终税后净利润的36%平均分配给乙方四人。如果当年的分红总额少于人民币1.5万元,甲方会将分配比例提高到40%。需要注意的是,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分红的权利,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此外,如果乙方中的某一人或多人因各种原因离开了公司,那么他们已经获得的分红将不再分配给他们,而是归甲方所有。
责任义务与期限规定
这一章节是关于一份协议的内容,其中包括了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协议期限和解除情形等方面的规定。乙方不需要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等的投入,但需要组织、管理和开展甲方的技术服务和业务拓展工作。乙方需要保证胜任并积极完成甲方的工作,为甲方创造利润。如果因为乙方的过错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那么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此外,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自行从事或为他人从事与甲方构成竞争的业务。最后,本协议的期限为两年,协议到期终止后,甲方会根据经营情况决定是否签署新的虚拟股(干股)分红协议。如果乙方工作不称职或损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终止本协议。乙方也可以在协议期限未满前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经过甲方同意。除了以上规定,协议终止后的其他事项按照协议第2.4条的规定处理。即使协议终止,本协议第6条的规定仍然有效。
公司股权激励协议:保密、争议解决及其他规定
这一章节是关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协议。其中,第六条要求乙方对协议内容进行保密,并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情况。第七条规定了因协议引起的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则明确了协议的生效时间和修改方式,以及协议的签署和备份数量等细节问题。总体来说,该协议旨在规范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保障各方权益并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